市教委关于举办2017年第五届
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意识,推动高等学校物联网工程及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学科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加速物联网工程及相关专业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按照《市教委关于举办2017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32号)精神,我委决定举办2017年第五届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农学院
协办单位:天津市计算机学会单片机分会
协办单位:天津启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竞赛在市教委领导下设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委会。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报名、评审等各项工作。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驻津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有资格报名参赛。为促进京津冀一体化,竞赛组委会可适当邀请京、冀两地部分相关高校组织本科学生参赛。
参赛学校应成立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大赛工作组,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织竞赛分赛区初赛、筛选推荐参加决赛团队、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三、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天津市第五届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时间
按学校划分赛区,各校按竞赛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初赛,时间范围为5月22日至6月30日(包括赛前作品设计与制作),现场竞赛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初赛报名情况于6月30日前上报组委会(初赛报名表见附件2)。
(二)决赛时间
决赛自9月1日至10月底,分两个环节进行:专家网评在9月下旬进行,按不超过50%的比例遴选参加现场展示的作品;作品现场展示在10月底举办,赛期一天(具体日期届时另行通知)。
(三)决赛报名
1.决赛参赛队须由初赛赛区根据初赛结果以校为单位统一推荐报名,竞赛组委会不接待校内多个学院(系)单独推荐报名。
2.学生以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不超过3人,每队可设指导教师1-2名。
3.2017年7月7日下班前,各校须将本赛区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提交至指定邮箱,并完成网上报名(竞赛网站网址:http://tjwlwjs.tjau.edu.cn)。作品可在假期进一步完善,要求的资料在9月20日前报送竞赛指定邮箱,并登录提交至竞赛网站。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为以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为主题的作品设计与实现,要求每个参赛团队完成一个完整的应用系统(涵盖感知层、通信层、应用层三层结构,并利用云计算技术)设计、制作及现场使用操作展示。具体可分为两大类:
1.物联网应用创新类:由参赛团队围绕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自主选题,重点体现物联网应用创新,可以是新需求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是已有方案的优化创新。每个作品至少要有一个新的Idea,可以是应用目标,也可以是实现技术或方法,重点是如何将新的Idea融入一个完整的应用系统。
2.物联网工程应用类:由协办企业发布选题目录,参赛团队从中选择一个题目完成。这些题目来自企业工程研发实际需要,突出强调工程实用性。重点考察参赛者的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面向实际问题的工程应用能力。
(二)竞赛方式
竞赛以团体方式,按自由选题组和企业命题组分别进行,具体方式为“非现场(赛前)设计、制作+现场展示答辩”。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专业、性别和年级不限,各参赛队员的分工由参赛队自行安排,要求各参赛队队员之间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完成参赛作品选题、设计与制作,以及竞赛现场的作品演示与答辩。
五、奖项设置
(一)按照决赛作品数量的10%、15%、2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
(二)设置企业采用奖6项,予以现金奖励,企业采用奖可与竞赛一、二、三等奖同时兼得;
(三)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致力于扩大竞赛受益面、竞赛组织工作严谨、竞赛成绩良好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对赞助企业颁发企业杰出贡献奖;
(五)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竞赛其它具体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申诉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一)对设备、工具、软件等问题,评委以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对评判结果的申述应在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之前,超过时效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竞赛评委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评委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书面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
七、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名单将在承办学校竞赛网站公示7天。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方联系人:赵新海:13821519578
宋志恒:18622992433
卢文:13299937940
协办方联系人:薛楠:15802244956
陈立考:13612173643
九、其他
(一)竞赛网站、邮箱、QQ群
1.竞赛网站,网址:http://tjwlwjs.tjau.edu.cn,用于竞赛文件资料下载,活动通知、决赛报名和作品提交。
2.竞赛用邮箱:tjwlwjs2017@126.com;
3.竞赛QQ群:456484199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领队须知
(1)各参赛单位领队按照比赛文件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议。
(2)各参赛单位领队在比赛期间禁止以各种方式与评委接触。如对比赛过程有异议,可在赛后 30 分钟内填写申诉意见单,交竞赛评委会商议裁定。
(3)各参赛单位领队抽签后,组织好本单位选手按时参加比赛。
2.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按时参加竞赛开幕式;
(2)参赛选手须按规定时间准时进入比赛现场;
(3)参赛选手赛前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人证不符或证件不全者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不能大声喧哗,影响其它选手比赛和评委评判工作;
(5)现场所有参赛队完成比赛前,任何参赛选手不准离开比赛现场。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参赛作品如有引用已有成果内容须注明出处。所有参赛者和指导教师都承认,并通过签署报名表向组委会申明并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和法律纠纷。
(2)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归参赛者和指导教师。对于获得企业采用奖的作品,企业有权用于商业目的。
2.保密约定
组委会和参赛者之间,没有建立保密关系。组委会没有义务对参赛者提交信息作为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予以保护。
3.竞赛安全
(1)决赛期间,竞赛承办单位应做好校园内安全保卫与交通疏导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校园内车辆停车的引导和参赛选手的引导;
(2)竞赛承办方负责竞赛场地、电路等基本设施的安全,避免人身危害等安全事故发生;
(3)企业命题设备提供单位应保证环境搭建设备的安全,避免人身危害等安全事故发生;
(4)参赛院校领队负责本校团队特定竞赛装备、器件安全使用和参赛人员管理,避免人身危害等安全事故发生。
(5)参赛选手不准穿宽松肥大服装,不准穿拖鞋、大开口鞋和凉鞋;长发(过衣领)必须扎短或藏于帽内;不准湿手操作;避免演示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
(6)所有选手在参赛前都必须熟悉并遵守电气操作安全规程,了解消防栓、灭火器、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及正确使用方法。
4.竞赛费用
2017年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但交通餐饮费用由参赛院校自行解决;
5.条例解释
组委会对竞赛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
6.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及时发布,有何问题请随时与竞赛办公室联系。
附件:1. 2017年第五届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竞赛组委会名单
2.初赛报名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高等教育处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
2017年第五届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
与工程应用设计竞赛组委会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邢立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赵辉天津农学院
连忠锋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委员:金天明天津农学院
李乃祥天津农学院
孙桂玲南开大学
李刚天津大学
王法玉天津理工大学
徐国伟天津工业大学
潘旭华天津商业大学
龚威天津城建大学
田立国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张贤坤天津科技大学
胡燕翔天津师范大学
李涛南开大学
刘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竞赛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新海天津农学院
成员:卢文天津农学院
宋志恒天津农学院
莫静天津农学院
薛楠天津启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陈立考天津启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竞赛评委会
聘请院校专家8-9人,行业专家3-4人,组成12人的竞赛评审委员会。